温馨提示
尊敬的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
因税务、人社、医保部门2024年6月26日00:00至2024年6月30日24:00对社保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期间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业务。为确保您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请于6月25日18:00前办理缴费业务,现将缴费时间提醒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提醒:
(一)2024年4月1 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享受政府补助,自缴费之日起6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

  (二)2024年7月1日以后缴费的,需本人全额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并自缴费之日起6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以及新生儿、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体缴费人员除外)。


  请尚未缴纳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务必在6月25日18时前办理缴费业务,以免在2024年7月1日后缴费时,全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


  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提醒:


  尚未缴纳本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中断缴费临近6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合理安排时间,务必在6月25日18时前办理缴费业务,避免因参保中断缴费时间超过6个月,无法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
西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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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西宁晚报;


  责编:韩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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