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精神,医院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诊疗服务,敬请广大市民知悉并请务必配合。


  1、医院定于2020年3月21日逐步恢复普通门诊,住院部病区逐步恢复收治病人。普通门诊正常开诊(不包括口腔科、五官科),实行全预约挂号形式就诊,无现场挂号。预约方式包括: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支付宝生活号预约挂号(官方账号为“鄱阳县人民医院”),专家门诊咨询电话:0793-6286120。


  2、就诊者及陪同人员请正确并全程佩戴口罩,在门卫入口处主动出示电子通行证(请在“饶城疫安”下载),并接受我院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医院实行实名就诊,请携带好有效身份证明及医疗保险卡,既往就诊资料就诊(未佩戴口罩或拒测体温者谢绝入院)。


  3、恢复诊疗期间所有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医院。


  4、请您就诊时主动如实告知医护人员以下事项并遵循指导建议:1)发热(体温在37.3℃及以上);2)近期有县外(含境外)行程史或居留史;3)近期接触过发热或咳嗽患者;4)周边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冠肺炎患者有流行病学关联;5)其他可疑不适症状。不得隐瞒与疫情相关的任何信息,虚报、瞒报信息者将负法律责任。


  5、发热病人请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卫健委等部门要求,做到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并按流程规范处置隔离、救治。 


  6、为了您和家人安全,请避免在门诊大厅、候诊区域聚集,人与人之间保持1.5米距离。原办理了就诊卡的请携带就诊卡,没有办就诊卡的请到挂号窗口办理就诊卡,提倡微信、支付宝缴费,就诊时实行“一人一诊一室”。所有来院患者及家属,请勿大声喧哗,请勿乱吐痰,请勿吸烟,请勿乱扔垃圾,请尽量避免人群聚集。


  7、本院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来院就诊、住院患者限一人陪护,并相对固定。 


  8、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每天佩戴口罩,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


  9、病区进出实行严格管理,工作人员凭工作证、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医院统一制作)出入病区,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探视和送餐,由医院统一安排用餐,餐费自理。


  鄱阳县人民医院全体医职员工诚挚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鄱阳县人民医院全体员工将全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温馨的医疗服务。如以上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期待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鄱阳县人民医院


  二0二0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