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我县医保报销政策不断优化,住院人员待遇大幅度提高
医保
医疗保险是我国基本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基本的保障。今年4月,我县启用了南通市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现行的医保制度也有所调整和优化。在医保报销方面,大病保险报销额度不再封顶,居民医保报销限额提高,使得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限额内的报销比例达到80%和70%以上,大大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看病支出。
王女士的老伴不久前生病住院治疗,这次来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按照原先的如东医保操作办法,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一万元的部分属于二次补助,第二年才能领到,而今天在工作人员核实后,医疗报销款已经一次性到账。
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许晓燕介绍,南通市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县正式上线以后,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也与市系统同步。其中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起付线为一万元,达到20万元以上时,参加职工医保的最多能报90%,参加居民医保(新农合)最多能报80%,且报销额度不再封顶。
此外,我县现行的医保报销政策还将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限额由原先的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於进解释说,以前居民医疗保险最多能报销9万块,今年报销额度达到20万,按75%比例就是15万,报销金额大幅度提高。医疗救助门诊,以前一天是25元,改为最多一年2000元。医疗救助住院方面,以前最多是四万五千元,今年调整后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据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县职工医保在保人员十九万一千人,报销支出2.6亿元,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达到81.9%。居民(新农合)在保人员74万2938人,报销支出2.3亿元,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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