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9月起,这8类药不再报销→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下8类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三、保健药品
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 (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在基层,医保卡用于购买保健品、增强性功能的药品、酒制剂等情况较为多见,以前有些地方医保政策提出不能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保健品和生活用品等,主要原因是涉嫌盗刷国家医保基金。以往仅实行属地管理,各地执行不一,此次国家正式出台文件,今后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保监管会更加严格。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