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资料,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法定规定年限,符合在广州市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条件。


  而只要在2029年前没有新的政策出台,目前广州市仍然是执行在2014年1月1日前参保的所要求的本市实际最低缴费年限和累计缴费年限都是10年,2014年1月1日后参保的本市最低缴费年限为10年,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即可。


  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核定办理程序有窗口办理和网上办理二种方式:


  1、窗口办理:参保人或经办人携有关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网办流程(细分三种方式):


  方式一:参保人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我要办事--查看更多--业务办理--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核定“界面申请办理。


  方式二:参保人或代办人通过“穗好办”APP,“办事-医保-办事服务-更多-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核定”界面申请办理。


  方式三:参保人或代办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入“广州市—广州市医保局—公共服务—职工医保参保登记(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核定)”情形申请。


  无法先办理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的,需要单独办理职工医保退休的参保人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下部分:


  不符合养老保险退休条件需要延缴养老保险的(包括符合延缴条件但不延缴、及在市外其他地方延缴),办理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核定所需材料的事宜,材料如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材料;如:社会保险费事项通知书(延缴养老保险)或其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材料。如涉及女参保人的岗位认定,提供劳动合同。


  2、申请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


  3、委托他人或单位代办的,需要提供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材料填报标准:女参保人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核定业务,如涉及岗位认定的,需提供岗位认定材料,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依据。如劳动合同中未列明岗位性质的,可由用人单位补充说明(盖公章)。


  这一点对于最后几年转为个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保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女工人参保人要特别注意,涉及女参保人岗位认定的劳动合同!。


  备注:


  1.自2025年1月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为准。


  2.参保人养老保险因各种原因暂未能成功办理退休(视同缴费年限未完成、关系转移接续详细内容说明续未完成、社保经办机构未审核完成等) ,但医保缴费年限已到,如单独办理医保退休时,可以凭社保部门出具的协办材料(注明达到法定退休年月)先申请办理,或等养老保险退休办完之后再申办职工医保退休状态调整(相应待遇会补付,补付待遇流程可前往医院办理补记账,也可以通过市医保局各区医保分中心办理零星报销,这一点如果间隔时间比较长,期间发生多次医保报销,需要经常跑医保分中心,会有些麻烦)。


  3.退休人员不符合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或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法提供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材料的,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方可申办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核定业务。


   以上内容整理自广州市政务咨询的最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部门受理指引为准。


  如能帮助您,欢迎关注及推荐给您周围的朋友!


  恭祝大家生活愉快,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