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起辽宁施行异地就医结算:谁能申请,如何办理,有啥待遇?
2023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陆续出台关于异地就医结算的管理办法。对于在异地长期工作的人员以及临时外出人员,尤其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当地的退休人员,都将被纳入异地就医结算范围之内。事关异地工作和居住的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今天,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2023年辽宁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谁能申请,如何办理,有啥待遇?
一、在辽宁省,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对于在辽宁省缴纳医疗保险的人员,主要有2类人,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第一类:长期居住人员。即: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比如: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常驻异地的工作人员等。
第二类:临时就医人员。即:因工作、旅游、上学等原因,临时在异地停留就医的人员。
比如:在异地转诊就医的人员、异地急诊抢救的人员。
文件依据:《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
实施时间: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在辽宁省,如何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对于符合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结算的参保人员,实施异地就医备案管理。为了方便参保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医保部门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了备案程序和审批流程。参保人员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办理备案:
第一种方式:线上备案。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辽事通、地方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渠道,办理线上备案手续。
第二种方式:线下备案。可以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窗口、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银行网点等渠道,办理线下备案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沈阳市参保的大学生以及临时外出人员,在异地住院就医时,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即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三、在辽宁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对于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享受的医保待遇标准方面,辽宁省并未给出明确的标准,只是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方面,提供了参考区间,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异地就医住院人员的医保待遇标准。下面以辽宁省沈阳市为例,仅供参考。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除备案到北京市和上海市以外,在完成备案以后,既可以享受沈阳市医保待遇,又可以享受异地医保待遇。而且在异地住院就医,在起付标准方面,不享受减免待遇。
2.临时外出人员
将沈阳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作为基准:在起付线方面,上调至2.5倍;在报销比例方面,下调10%。其中:职工大额医保待遇按沈阳市标准执行,居民大病医保补偿比例降10%。补充医保的待遇不变。
需要注意的是:
1.在异地住院就医时,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完备案手续的,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2.如果在异地办理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的医保支付范围和相关规定来执行。
3.如果在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时,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支付范围和相关规定来执行。
写在最后:
异地就医政策出台以后,对于在异地工作的人员,尤其是去异地和子女居民的退休人员,是一件好事。退休人员看病就医时,不用在担心跨省结算等问题。为辽宁省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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