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业务请大家这样办理
因我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需要,市政务服务大厅从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服务。那么,疫情防控期间,市民需要办理医保相关业务怎么办?别着急,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参保业务办理
参保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变更等手续时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参保人员可通过“南通医保”APP查询、下载打印个人缴费信息,办理重复缴费退费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转出申请等事项。另外还可通过传真、电话、邮寄等方式办理。
费用报销办理
临时调整原上一年度医疗生育费用不得超过次年1月31日报销的规定,暂定2019年度医疗生育费用报销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急办,采用邮寄方式寄送相关报销材料。
非急业务办理
对暂时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非急需办理的事项,如各类医疗和生育费用零星报销、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转出、重复缴费的退费办理、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等,建议待疫情解除后再办理。必须在2月份到现场办理的退休申报、医疗保险补缴及其关联事项,建议延后至2月底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相关待遇的享受。
定点单位结算
将通过交互平台与市区各定点单位进行各类业务文书、通知、结算报表的推送和认证等。定点单位可通过交互平台随时查询医疗费用总量指标执行进度等信息,提交各类工作材料、情况说明与反馈等,涉及各类特殊情况还可通过QQ工作群进行实时沟通。
异地就医备案
长居异地备案手续的办理及变更,可登录“南通医保”APP直接办理,也可通过电话、传真办理。经医院转出的有手续转院备案业务由医院通过交互平台直接办理。未经医院转出的无手续转院备案及外地急诊备案手续的办理,可通过电话、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办理。
特殊医疗申请
特殊病、特药、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康复医疗等特殊医疗申请事项的审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办直接审核申请材料后,与市医保中心实时对接,做好参保人员备案手续。疫情防控期间,放宽门诊特殊疾病参保患者的门诊携药量限制,患者每次门诊携药量放宽到3个月,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配药次数。
暂停失能评定
为最大程度地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疫情防控时期暂停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工作,包括护理机构、养老机构和居家失能失智人员的上门评定,待疫情解除后再视实际情况尽可能及早加快安排。
市医保中心已公开多条对外服务电话专线,安排专人专岗值班,尽最大力量通过指导线上办理或通过电话、传真、邮寄或QQ等方式,确保各项医保经办业务办理渠道畅通、安全、高效。
附:市本级医保不见面办理主要服务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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