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即日起 个体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方式有变
昨(6)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即日起,个体人员职工医疗保险费及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医保局直接征收。
据悉,从昨日起,个体人员不能通过社保局指定的各银行网点、乡镇社区、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智慧泸州社保”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了。个体人员缴纳医保费有两种方式:一是可以通过关注“智慧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注册绑定本人身份信息后,在微信公众号下方“医保服务”的“个体缴费”栏目中进行缴费;二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泸州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
新参保个体人员则按属地原则,到所属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记者 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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