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介绍,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6家医疗机构和13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其中有1家来自闵行;拟将1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7天,3月19日至3月25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图文:上海发布


  转录编辑:叶梅


  初审:方佳璐


  复审:石思嘉


  终审:徐雷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