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住房公积金可按月提取付房租啦_大武汉


  最近有市民问


  咸宁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按月付房租”吗?


  可以的可以的


  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


  什么条件?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理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质押、保证担保;


  (3)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住住房。


  二、申请时效及额度


  每月可提取一次,一个自然年内总次数不超过12次,缴存人家庭年度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1.5万元。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I类银行账号、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未婚进行事项承诺);


  (2)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当月家庭房屋套数证明。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点办理。


  (来源:咸宁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湖北日报客户端)


  【编辑:符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