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孙娟、实习生谢峰萍报道:“玉山县医保局原局长尤占明违规操办结婚喜宴;万年县文广局党委委员兼县文工团党支部书记、团长曹伟公车私用;广丰区下溪街道西溪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张武达等6人违规用集体资金吃喝。”12月28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政务微博“@廉洁江西”发布消息,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上饶市纪委就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这3起问题分别是:


  玉山县医保局原局长尤占明违规操办结婚喜宴


  2016年10月2日,时任玉山县医保局局长尤占明为儿子操办结婚喜宴,收受9户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共计9900元。


  2016年11月22日,经玉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尤占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万年县文广局党委委员兼县文工团党支部书记、团长曹伟公车私用


  2016年以来,曹伟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多次公车私用,并经常将单位公车开回家停放。2016年6月下旬,曹伟因病休假,在该团工作由他人主持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单位公车,直至组织调查时,才将公车交回单位。


  2016年10月27日,经万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曹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广丰区下溪街道西溪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张武达等6人违规用集体资金吃喝


  2016年8月25日下午,张武达在西溪居委会向区检察院控申科副主任科员纪仁洪咨询有关事情后,留请纪仁洪在居委会食堂吃晚饭,纪仁洪同意并召集同事纪仁松、陈利华、郑信昌、郑生宁一起用餐,费用275元放在西溪居委会财务报销。


  2016年10月18日,经广丰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武达、纪仁洪两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郑信昌、陈利华、纪仁松、郑生宁四位同志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