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如何接续
来源:解放军报
小林老师:
我是一名服役16年的四级军士长,去年12月1日经批准退出现役,我想咨询一下,退役后医疗保险怎么转移接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盼解答。
94795部队 小熊
小熊战友:
你好!
为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能够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实现军地医疗保险关系的顺畅衔接,国家从2000年开始建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
军队为师(含)职以下现役军官、士官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将个人缴费、国家补助、军龄补助、利息收入四部分资金全部记入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形成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免费医疗待遇,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在军队期间只积累不消费。
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本人携带《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和银行进账通知单等凭证,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其中,退役军人服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医疗保险金发给本人。
你本人需准备的材料有: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士官退出现役证;
4、委托他人办理时,需要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张文磊提供)
小林导医邮箱:jbxld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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