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职工医保参保人因为工作或家庭变化,要离开原来的参保地,又不想影响医保累积年限,那就需要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但是具体怎么转移接续成了参保人关心的问题,一起来听西安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为大家讲解有关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


  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从西安转移至外地和由外地转移至西安,这两种情况的办理流程并不相同。


  一、由西安转移至外地


  由参保人所在单位经办人在西安医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参保人打印参保凭证后,将参保凭证交外地参保单位经办人办理即可。


  二、由外地转移至西安


  参保人在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由参保人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西安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凭证和相关申请材料。西安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西安市医保转移接续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在办理转移接续过程中,还常有群众存在一些疑问。为此,中心挑选了一些高频问题集中进行解答。


  问:我在碑林区参加职工医保,现在换工作去蓝田县上班,我还需要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吗?


  答:不需要。您参加的都属于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更换工作单位不涉及医保跨统筹区关系转移。


  问: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可以转移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吗?


  答:西安市可以办理医保个人账户转入、转出业务,实际能否转移成功,取决于外地医保经办机构是否同样开通个人账户转入、转出业务,不同地市的政策规定不同,还需具体与外地医保经办机构了解。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