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骨科康复、治疗性推拿纳入医保
9月4日,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将更多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倾斜,这是在发挥医保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同时,也回应了7月2日广东省中医药大会中提出的“要抓住重点领域下实功夫,筑牢根基、塑造优势,加快实现从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的跨越”。
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意见》提出,鼓励、引导基层中医医疗机构提供良好的中医药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等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养老机构中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鼓励二级及以下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承担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的诊疗。将符合条件的县级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更多项目进入医保报销范畴。《意见》指出,将针灸、骨科康复、治疗性推拿等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将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项目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调整、完善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倾斜。适当降低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引导群众优先选择到基层就诊和使用中医药服务。
实行中西医治疗“同病同支付”。《意见》强调,将支持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西医治疗病例相同的支付标准。各市医保局可根据当地实际,经评议组织评议后,对病种和分值进行动态微调,合理确定中医特色病种分值,鼓励中医特色病种的临床应用。
支持中成药使用。意见指出,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类医院制剂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将国家谈判药品中的中成药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并执行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逐步统一全省门诊特定病种用药范围,通过专家评审,将适宜的中药纳入门诊特定病种用药范围。
【记者】黄锦辉
【作者】 黄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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