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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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办理、报销


  问:从义乌的医院转到上海的医院,医保可以报销多少?


  答:经义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许可并办理过转院手续至上海三级甲等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先个人自负10%转外住院费用,未办理转院手续或直接到上海非三级甲等定点医院治疗的,先个人自负20%转外住院费用,再按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非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问:在义乌参保,去上海体检,医保能报销吗?


  答:不能,体检仅允许个账支付,个账不足只能自费,不能医保报销。


  问:医保金华统筹后,其他县市区人员到义乌就医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医保报销政策享受与在参保地有没有区别?


  答:医保金华统筹后,全金华市域就诊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与在参保地就医享受相同待遇。


  问:流产可以申请生育报销吗?


  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流产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符合两个条件:


  (一)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2个月;


  (二)符合法定生育条件。


  其中流产的可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津贴:


  (一)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45天生育津贴;


  (二)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问:妻子未参保生育保险,丈夫有参保,询问男职工申请生育报销需要什么条件?


  答:女方未就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男职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生育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携带资料:生育登记服务证、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双方市民卡或身份证;外国人还需携带结婚证、护照。


  问:我刚在义乌参加医保,申领电子医保凭证时参保地显示的是老家医保,没有义乌市的,该怎么办?


  答:新参保的人员会存在参保信息还未上传到省系统的情况,可拨打96150反馈,医保中心业务科室进行信息重传后可申领成功。


  问:外省户籍的新生儿可以办理义乌医保吗?


  答:非义乌市户籍人员取得本市居住证的,可以参加义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非征缴期内参保的,有三个月等待期。


  问:我在外省住院,可以使用义乌的医保卡进行联网结算吗?


  答:住院前可打96150联系业务科室办理跨省直接联网结算备案登记,或者到义乌市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办理跨省直接联网结算备案登记。


  问:我今年5月份可以办理退休,但医保还没交满25年,如果一次性补缴,按现在的标准需要交多少钱?


  答:医保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的标准,按照上年度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5%,今年每月补缴金额为298元。


  问:浙里办可以查询我的医保账户余额吗?


  答:可以。登录浙里办APP后,在搜索栏里搜索“医疗保障”,点开“更多”,找到“个人账户与明细”,可以查询个人的医保账户余额。


  问:现在医疗保险中大病保险需要缴纳多少保费,怎么参保?


  答:大病保险由基本保费和选缴保费两部分组成。基本保费每人每年75元,二、三档(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中包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30元,剩下的45元由统筹基金划拨,个人不需新增缴费;一档(职工)参保人员基本保费30元从医保个账中扣除,剩下的45元由统筹基金划拨。


  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每人每年最多可以选缴3份(300元)。二档、三档参保人员自愿选择缴纳1-3份选缴保费,委托银行代扣代缴。一档有补充险的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集体企业正式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3份选缴保费由补充险基金列支,个人无需缴费;一档没有补充险的参保人员按照上年度选缴份数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本年度新参加一档没有补充险的人员在医保个账中先扣除一份选缴保费,另外还可以自愿选择1-2份选缴保费,也从医保个账中扣缴。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持证重度残疾人、“三老人员”、持证精神病人及其他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缴费财政补助的人员,由市财政资助购买3份选缴保费,个人不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纳费用。大病保险参保办理方式:浙里办APP—医疗保障专区—大病补缴(给自己也可以给他人)。


  药品


  问:医院、药店的药品价格是怎么确定的?


  答:我们国家的药品价格一般都是分为两种,即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用政府指导价,任何药品零售机构包括医疗机构药房,都不可以超过这个政府指导价销售。


  其他药品执行市场调节价,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其他药品,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药店的药品价格受到药品品种、不同厂家、进货渠道、供应价、供应方式等方面的原因和医院的药品价格会有差异,药店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需自主确定,但要明码标价。


  问:新闻说国家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价降了很多,义乌老百姓可以享受到吗?


  答:医保局积极落实国家、省和金华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任务,指导医院优先配备上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截至去年底,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一批25种药品、第二批32种药品和第三批56种药品带量采购任务;完成金华市第一批22种药品、第二批91种药品带量采购任务。据统计,落实上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我市老百姓减少药费支出1.3亿元。今年3月15日我市将执行浙江省首批7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价格标准,预计5月实施国家药品集采第四批45种药品落地工作,为患病群众减轻药费负担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同时,我局积极落实国家冠脉支架和我省球囊、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任务,大大减轻冠心病、人工关节置换手术病人的医用耗材负担。


  医保基金


  问:怎么样才能不浪费医保基金?


  答:医保基金是老百姓、工作单位缴费和政府补助的钱,是给参保群众看病救命的钱,大家都要珍惜。现在有些人去医院不是生病住院而是去体检,甚至有些人住院体检又不住在医院里,体检住院是不能报销的。为此,医保局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住院的病情进行核实,病情轻、医保检查两次不在医院住院的医保将不予报销。同时,医保局将加大对医院住院病历的审核力度,经两名专家审核认为住院指征把关不严的,在扣回医保费用的同时,将对医院处5倍的违约金处理。


  医保骗保


  问:哪些行为属于医保骗保?


  答:1、将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药品、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费用串换成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费用进行医保交易结算;


  2、伪造、变造、篡改医疗文书或者提供虚假医疗费用结算报表、凭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3、工作人员盗用或冒用他人医疗保障证(卡),利用医保卡套现;


  4、在售药品无进货单或伪造进货单,篡改进、销、存数据;


  5、私自将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零售药店接入医疗保障信息系统,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6、提供虚假材料或不配合检查;


  7、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罕见病


  问:目前有哪些罕见病已纳入我省罕见病医疗保障病种范围?诊断医院有哪些?


  答:已纳入我省罕见病医疗保障病种范围的有三种,分别为渐冻症、戈谢病、苯丙酮尿症。


  诊断医院有三家,分别为浙大一院、浙大医院和浙大附属儿童医院。


  来源丨义乌市融媒体中心《政风行风热线》


  编辑 | 楼超颖吴攸 金龙 责编丨应悦


  编审 | 罗献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