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新疆塔城市民孟兆新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塔城市管理部迈着轻快的步子走了出来,按捺不住内心的欣喜,打电话汇报情况:“老婆,咱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好了,38.6万元已经到位,省了七八千元利息呢!”


  据孟兆新介绍,他5月中旬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好赶上实施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细则,购买的新房面积130多平方米,贷款38.6万元,14年还清,年利率是3.75%,每月还贷2190元。


  孟兆新粗略计算了一下,与调整之前比,不仅利息少了七八千元,而且房贷的最高额度也从25万元增加到40万元。他说:“不然我也买不起这么大,这么中意的房子了。”


  市民段先生也是近期购买的新房,贷款25.6万元,还款期限20年,每月他只需还1550元。


  段先生说:“降低利率给我们减轻了不少负担,加上还款期限长,压力就降低了,也不至于每天都过着紧巴巴的日子。”


  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塔城市管理部主任张新梅说:“新管理细则更具人性化,其中有一项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和支付房屋租金。这对于刚工作和经济薄弱的职工来说是雪中送炭。在购买住房上,还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据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王祥瑜介绍,从2014年11月22日到今年5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连续下调了3次,每次下调0.25%。贷款期限长,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购买新房,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比以前降低了10%。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最长期限30年。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了保险、公证、土地证办理、土地证抵押等环节,在贷款过程中最大限度减轻了贷款职工的负担,简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