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笔者从“清远医保”微信公众号获悉,新一期市民咨询医保的热点问答出炉,笔者梳理发现,本期市民重点关注医保参保、医疗待遇、医保报销等,清远医保均作了一一回答。


  市民问:本人户籍贵州省凯里市,长期定居清新区(自购房),无职工医保,想交当地的居民医保,通过自助缴费系统发现不可以参保,请问本人外市户籍是否可以投保?


  清远医保答:经联系市民,市民表示2024年已参加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广东省医保政策有关规定,对于在多地参保的参保人应只保留一地参保关系,暂停其他地方参保关系,不得重复参保。如市民需参加2025年清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于2024年10月至12月暂停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携带身份证到清远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参保业务。


  市民问:请问生完宝宝后需要携带哪些资料去医保局申请生育医疗待遇?


  清远医保答:参保女职工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可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产检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办理材料:本人社保卡原件、出生证明、出院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原件(需加盖医院公章)、住院医疗费用清单(需加盖医院公章)、发票、结算清单等(如分娩时间为2022年12月4日前还需携带生育登记证明)。


  市民问:我在清城区参加职工医保,2024年3月7日到清城区人民医院看门诊,并在该处办理了首次定点,但当天门诊费用无法报销,不解。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定点门诊当天费用无法报销问题。


  清远医保答:经核查,市民于2024年3月7日线上办理定点门诊选点业务(首次),定点门诊选点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由于市医保服务中心审核定点门诊选点时限为一个工作日,于2024年3月8日已审核通过,因此市民无法报销2024年3月7日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


  市民问:我小孩在清城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直未办理社保卡。近期准备帮小孩办理社保卡,现咨询,若在办理社保卡途中,发生就医或住院情况,是否可以报销(即无社保卡是否可以报销)?望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告知。


  清远医保答:清远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支持身份证、清远市社保卡实体卡和医保电子凭证作为参保凭证,就医时出示其中之一即可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整理】黄剑琴 贺欢


  【来源】清远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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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黄剑琴;贺欢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