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亲属可以享受医保“家庭共济”? 一文了解办理指南
来源:【西安日报】
2021年4月,我国提出适当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为自己看病就医买单,到允许家庭成员相互共济,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等,也就是“家庭共济”。“家庭共济”政策解决了家庭内部健康人群的个人账户积累越来越多、患病较多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却不够用的问题。那么,如何办理医保“家庭共济”?哪些亲属可以享受医保“家庭共济”?医保“家庭共济”共享的是什么?近日,国家医保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家庭共济成员必须参加基本医保
国家医保局提示,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比如,记者操作发现,西安市参保人就可以在“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办理”,进入“医保办事”页面,在“个人业务申报”处点击“家庭共济绑定”,就可以按照页面提醒完成操作步骤。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国家医保局强调,职工医保参保人办理“家庭共济”的前提,是参保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同时需要注意,家庭共济成员仅限于此前提到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以及其他亲属。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李明的母亲生病了,她参加的是居民医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明也可以使用自己个人账户的余额支付母亲看病的费用。但如果李明的丈母娘生病了,则无法绑定“家庭共济”,也就无法使用李明的个人账户。
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
有参保人提出,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到底应该使用谁的医保账号?家庭成员能不能直接拿着我的医保电子凭证或是社保卡去看病就医呢?
对此,国家医保局回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的是个人账户里的钱,而不是医保卡。国家医保局表示: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通俗来讲,就是参保人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父母等家庭成员使用,但是父母看病哪些能报销、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
记者发现,在办理医保家庭共济的过程中,还有一个概念容易混淆,就是亲情账户是否和“家庭共济”一样。亲情账户是国家医保局为了方便老人、小孩等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在“国家医保服务”App上推出的一项便民功能,解决的是不用携带“实体卡”的问题。亲情账户支持全国不同参保地的家庭成员添加,也就是监护人手机添加亲情账户后,可以帮助他们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用于挂号、买药、结算,但不能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用。因此,只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绑定“亲情账户”并不能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还需要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相 实习生 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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