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舟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联合发布


  《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和大病保险参保筹资等工作的通知》


  对筹资标准等情况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跟小布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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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筹资标准


  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如下:


  ? 成年人


  每人每年2310元,个人缴费770元,各级财政补助1540元。


  ? 未成年人


  每人每年1910元,个人缴费630元,各级财政补助1280元。


  ? 大学生


  每人每年920元,个人缴费 200元,各级财政补助720元。


  完善资助参保和待遇政策


  ? 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


  将孤儿(包括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承担。孤儿按特困供养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低保人员标准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 提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定额补助1500元调整为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报销,保障范围与生育保险一致,即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就诊类型按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或住院支付比例报销。


  据了解,2025年度


  全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


  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本通知涉及医疗费用待遇政策调整


  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原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


  按本通知执行


  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丨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丨费绎霖


  一审丨庄师羿


  二审丨幸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