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近日,会昌市民吴先生在问政赣州平台咨询,异地缴纳公积金在赣州贷款享有多少额度?对此,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昌分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吴先生,按照《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政策规定进行了解答。


  根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职工可贷金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最长可贷年限×缴存时间系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余额×个贷率系数。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借款人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延后的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止。


  缴存时间系数:6≤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3;12﹤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4;24﹤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5;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6。个贷率系数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营运情况适时作调整,目前个贷率系数为7。


  对于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为分别计算个人可贷金额之和,但不得超过购房所在地的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额度: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70万元),首付款与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吴先生在深圳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赣州市会昌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其可贷金额。具体额度需根据吴先生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时间、个人缴存账户余额等因素确定。


  (记者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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