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


  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在广州行政区域内


  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


  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


  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


  通知自印发之日实施


  有效期3年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提取限额调整后,缴存人办理提取的流程和材料无变化。缴存人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办理,无需提交材料。若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据介绍,提取限额提高后,双职工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2800元,增幅超50%,缴存人通过手机即可办理,实现掌上办、即时办,方便快捷。该举措将进一步帮助新市民、青年人解决租房难、租房贵等问题,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更普惠共享。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 吴昊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