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字[2020]4号)要求,现就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中心窗口暂停受理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及续保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为方便群众,疫情防控期间可以在“秦皇岛人社”手机APP自助办理新参保、停保恢复、暂停参保及单位参保转灵活就业参保等各项业务。也可以关注“秦皇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联系客服办理各项灵活就业医疗保险业务。
二、为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参保及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疫情结束后办理参保及补交手续,补缴费用到账后其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相关规定予以补报销。
三、鉴于养老保险部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业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待退休审批手续完成后携退休核准表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疫情防控期间如有多缴费用可一次性退回。
秦皇岛市医保中心电话:3262771、3262608
(秦皇岛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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