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告!
经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截至2018年9月30日,胡代红等299名已去世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尚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请相关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尽快到襄阳市住房公积金各业务大厅办理提取销户手续:
(一)死亡职工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三)申请人本人襄阳市一类银行卡原件;
(四)申请人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权益代理人的经公证的证明材料;
(五)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
死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4月21日
2018年9月30日前已死亡未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名单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