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


  关于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其中:


  (一)特困人员、孤儿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二)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75%(300元),个人缴费100元;


  (三)Ⅰ级Ⅱ级残疾人、纳入重点优抚对象的城乡伤残军人、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人员、享受定期补助金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由区(县)人民政府全额代缴,个人不缴费。


  三、缴费时间


  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2月28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


  新参保人员在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医银联办、小区直办等医保服务网点或线上办理参保登记后,再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已参保续缴医保费的,可直接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五、缴费渠道


  一是线上缴费。即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相关功能缴费;或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社保缴费相关应用功能办理缴费。


  二是银行代收。即通过代收银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银行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扫码、税银POS机、自助终端等方式缴费。


  三是税邮驿站缴费。即通过全市范围内“税邮驿站”邮政网点的POS机刷卡、缴纳现金等方式办理缴费。


  四是办税服务厅缴费。即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POS机刷卡、缴纳现金或使用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费。


  六、咨询电话


  (一)各区(县)医保局


  自流井区:2108258、2106910


  沿滩区:5538185、5538287


  贡井区:3316170、3319374


  大安区:2210639、2201580


  富顺县:5153008、5153009、5153010


  荣县:6209682、6209075、6266829、6262558


  (二)各区(县)税务局


  自流井区:2617158


  沿滩区:3864157


  贡井区:3163782


  大安区:5109809


  富顺县:7168791


  荣县:6223027


  特此通告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


  2024年9月4日


  编辑:李钰华


  编审: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