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孙某被公司派去机场接人,从8楼办公室下到1楼开车时摔伤。公司咬定:“接人途中不算工作场所,自己不小心凭啥算工伤?”


  法院判决:属于工伤!公司必须赔。


  法律硬核三连问


  1?? 接人路上摔倒,算“工作场所”吗?


  - 算!工作场所不仅指办公室,还包括完成工作必需的合理区域(如上下楼、去停车场)。


  - 法院说:“从8楼到1楼停车处,是接人任务的必经之路,当然是工作场所!”


  2?? 自己不小心摔伤,能算“工作原因”吗?


  - 能!只要受伤和干活有关联,哪怕疏忽(如看手机、踩空),也算工伤。


  - 法官敲黑板:“工伤保险就是保意外,员工有过失≠不能赔!”


  3?? 公司说“接人不是本职工作”,咋反驳?


  - **看证据!**孙某有领导指派接人的任务记录(微信、邮件、通话),证明属于工作职责。


  避坑指南


  ? 打工人必做:


  - 留痕:领导口头派活?事后补文字确认(微信/邮件)。


  - 第一时间报工伤:30天内让公司申报,超时自己1年内申请。


   企业别踩雷:


  - 按流程处理:员工受伤立刻送医,48小时内报社保局。


  - 别甩锅:楼梯湿滑没警示?算企业安全责任不到位!


  法官提醒


  “工伤保险是‘无过错补偿’,只要不是故意犯罪、醉酒、自杀,员工疏忽也能赔!”


  总结


  - 工作场所=办公地点+合理动线(上下楼、去车库)。


  - 工作原因=干活相关,疏忽不影响认定!


  - 证据为王:派工记录、现场照片、证人证言。


  (案例来源:天津高院(2005)津高行终字第0034号判决)


  附:三步维权


  1. 留证据:拍现场、记时间、找证人。


  2. 报工伤:催公司30天内申报,超时自己报。


  3. 死磕:公司不认?仲裁+起诉,法院教你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