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辽宁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暂定为25386元
日前,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暂为25386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41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910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通知明确,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年度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执行。2023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暂为25386元,待2023年沈阳市有关统计数据公布后,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另行通知调整。根据去年同期发布的通知,2022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在当时暂为23976元,而在2021年度,这一数字为21924元。从缴存基数下限上看,今年和去年两个年度均保持在1910元,没有变化。
2023年度,各缴存单位可在5%至12%之间自主确定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应相同,且应为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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