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大福利,连续缴存3个月公积金 可随时提取付房租!


  今后,无房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就可提取公积金付房租。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布通知,放宽公积金租房条件。昨日,记者从我市公积金部门获悉,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我市早已实行。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的通知称,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尽管还没有收到正式文件,但从网上发布的消息来看,该新政对绍兴影响不大。”市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介绍说,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我市早已实行,具体规定为: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以实际房租支出为准,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月,且不能透支,即不能超过夫妻俩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目前,绍兴的提取手续为:凭单位开具的无房证明;提供租房发票。同新政相比,绍兴现行政策没有须连续缴存公积金3个月的规定。


  据了解,2014年,全市共有1438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者主要为外来流动人口及绍兴本地刚刚工作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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