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


  鉴于有的单位工资发放不及时,为了避免大家贷款发生逾期,我中心本着“我为群众办实事”原则,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固定扣款日由每月的15日调整为每月20日,为确保您良好的信用记录,请务必于每月19日前向您的还款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以便我中心自动划扣贷款本息。


  韩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11日


  来源:韩城传媒


  陕西网韩城站(编辑 王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