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音 - 重庆市医保局明确:未定级医疗定点机构原则上按一级标准结算
近日,有网民在重庆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定点医疗机构时,对不同等级尤其是未定级的医疗定点机构医保结算标准存疑,就此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发帖咨询。经平台联动,重庆市医保局迅速作出反应,对未定级的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标准及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解答。
网民:在未定级的医疗定点机构就医按照什么标准结算?
有网民在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在未定级的医疗定点机构进行就医是按照什么标准进行报销?”
网民在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的留言截图
重庆市医保局:未定级的医疗机构,原则上按照一级结算
针对这一关切,重庆网络问政平台迅速联动重庆市医保局,详细解答了相关政策。
重庆市医保局回复截图
在重庆,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按照不同等级进行划分,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而对于尚未定级的医疗机构,市医保局表示,原则上将按照一级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此外,重庆市医保局还就医疗保险支付比例作出了详细解释。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和在职职工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75号),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85%,二级为87%,一级为90%;而退休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则可以享受95%的报销比例。对于超过支付限额的部分,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将按规定予以支付。
市医保局还特别提醒市民,若对医保政策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通过拨打12393医保热线、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使用“重庆医保”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以及“渝快办”APP等渠道,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并办理相关业务。
此次问政回音,不仅解答了市民关于未定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标准的疑问,也体现了重庆市医保局积极回应市民关切、提供优质医保服务的决心。重庆网络问政平台作为政民互动的重要平台,有效搭建了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沟通桥梁,促进了信息的双向传递与高效交流,为构建更加紧密和谐的政民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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