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清理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账户管理,充分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近期我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对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专项清理工作,集中清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封存时间在6个月(含)以上的,且无贷款、无担保、未冻结的符合销户提取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清理方式


  1。离职职工、退休职工: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自主办理销户提取。也可持身份证、银行卡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2。死亡职工: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身份证、银行卡及继承公证书和死亡证明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三、查询方式


  1。打开支付宝,找到便民生活应用,点击城市服务,选择公积金查询。


  2。可关注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个人服务,选择公积金查询。


  3。可登录漯河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查询。


  四、注意事项


  自2020年7月1日起,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未及时办理提取销户的长期封存账户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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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嵩山路行政服务大厅四楼公积金窗口:5691172


  舞阳县管理部:7223988


  临颍县管理部:866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