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湖州调整部分医保政策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湖州医疗保险政策的有关内容作出调整,惠民力度再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再加码。此次政策的调整是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和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精神,结合湖州实际制定,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调整后,大病报销范围更广了。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乡居保)参保人员患湖州市规定的12种慢性病病种的,经备案后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或购药时发生的慢性病规定药品目录内的自付和自理费用,可以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范围。
来源:湖州发布
编辑:梅菁晶
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
即日起,您可以通过进入“南太湖号”APP的“悦湖”菜单栏,找到“拍客”版块,进行投稿(照片或短视频)。除了赢取积分,您的作品还有机会登上湖州发布和爱湖州微信哦!
南太湖号推荐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