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日起,永康市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将正式实施啦!


    新政主要有五大变化:


    一是扩大贷款对象地域范围。原在本市范围内购建自住住房要求贷款人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全国范围内的缴存人均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二是延长贷款时限。对满足购买现房贷款条件的,将贷款时限从3个月内延长到12个月内,期房为24个月内。


    三是明确贷款对象年龄。由原先“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出法定退休年龄5年”调整为“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


    四是增设提前还贷业务。由“一次性全部还清”改为“可偿还全部或部分。”利于贷款人灵活掌握还贷额度,也有助于减轻贷款人经济负担。


    五是落实限购政策。明文规定购房者购建住房时,要求家庭现有住房不超过二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