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民生必看!关于仙桃医保异地结算报销那些事...
过去,仙桃市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住院的时候需要先垫付住院费用,再回到参保地报销。如今,市民只需要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缴纳个人自费的费用即可以办理出院手续。记者从市医保管理局了解到,我省共有31家医保定点异地联网结算医院可以方便市民异地就医结算。
据了解,凡转外就医没有在省级联网结算定点医院就诊的患者,需要回仙桃市医保局报销,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患者本人身份证(家属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医院住院发票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必须加盖医院印章)、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及转院表(需在指定处加盖医院医保科印章)。市医保局收到患者寄来的资料后,就按政策一律报销。
为了完善我市城镇医疗保险政策体系,保障广大城镇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仙桃市人民政府第53号文件,《仙桃市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已于2014年12月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从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今年,全省将不断扩展省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业务功能,全力推进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让绝大多数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能即时结算医疗费用。届时,我市居民异地就医范围将大大增加,医疗费用结算也将更加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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