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216172的网民留言咨询:孩子三岁,外地户口,居民医保一直在芝罘区幸福缴纳,因肺炎在中医院输液8天,门诊费用有没有报销途径?怎么办理?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居民普通门诊报销需要您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实行限额管理。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200元,二档缴费为350元。在您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可直接报销,具体医疗机构请咨询您参保地(县市区)经办机构。烟台中医院是三级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享受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