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资阳融媒】


  日前,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具体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中心各科室、管理部、服务窗口:


  为方便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简化部分提取业务办理材料


  (一)办理本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且租房自住提取的,无需提供“无房证明”。


  (二)办理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提取的,无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三)办理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的,提取金额以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金额为准,无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和“契税发票”。


  (四)办理退休、离职提取的,无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或“离职证明材料”。


  (五)缴存人为单身的,办理提取业务无需提供“单身声明”。


  二、进一步优化部分贷款业务办理材料和时限


  (一)异地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提供“异地缴存使用证明”。


  (二)办理购买商品住房、购买再交易住房、“商转公”贷款的,原则上均不再收取“借款人个人征信纸质报告”,如存在异议,借款人须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三)对于资料齐全的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答复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本文来自【资阳融媒】,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