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费用报销


  办理条件


  • 符合异地就医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
  • 因待遇追溯、医保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未能在定点医药机构记账结算的医疗费用
  • 参保人因急救或抢救,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或非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 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   办理材料


      按《广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执行


  •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 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 门急诊费用清单
  • 病历资料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住院费用报销


      办理条件


  • 符合异地就医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
  • 因待遇追溯、医保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未能在定点医药机构记账结算的医疗费用
  • 参保人因急救或抢救,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或非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 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办理材料


      按《广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执行


  •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 医院收费票据
  • 住院费用清单
  • 病历资料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


      市医保中心(市本级):0750-3992969;


      市医保中心蓬江分中心:0750-3231194、3981388;


      市医保中心江海分中心:0750-3898286、3898610;


      市医保中心新会分中心:0750-6102023、6102028;


      台山市医保中心:0750-5513895、5513850;


      开平市医保中心:0750-2299789、2256983;


      鹤山市医保中心:0750-8920991、8920992;


      恩平市医保中心:0750-7812180、7816275、7816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