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业务办理指引
门诊费用报销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按《广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执行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住院费用报销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按《广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执行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
市医保中心(市本级):0750-3992969;
市医保中心蓬江分中心:0750-3231194、3981388;
市医保中心江海分中心:0750-3898286、3898610;
市医保中心新会分中心:0750-6102023、6102028;
台山市医保中心:0750-5513895、5513850;
开平市医保中心:0750-2299789、2256983;
鹤山市医保中心:0750-8920991、8920992;
恩平市医保中心:0750-7812180、7816275、7816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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