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租房委托提取业务已正式开通上线了,哈市九区九县(市)职工均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同步签订租房委托提取协议自动提取公积金,实现时间按月按季任意选,提取限额之内随意提,有效缓解租房职工房租支出压力,实现租房提取业务从“零跑腿”到“零操作”的新跨越。


  签约条件


  缴存人在哈尔滨中心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及以上,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自有住房或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签订租房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按照约定提取日将可提取金额转入签约银行收款账户。


  签约对象


  缴存人及其配偶


  签约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银行I类借记卡;


  3.按情形不同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①缴存人及其配偶无房产证明(能够通过不动产房产登记信息系统核验的,免予提供);


  ②婚姻关系证明(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提取额度按规定要求上浮。家庭成员在同一户口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在同一户口的,还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


  ①租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②租金缴纳证明;


  ③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办理渠道


  1.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市)服务部


  2.网上业务大厅


  登录方式一:输入网址https://bh.hrbgjj.org.cn:47598/hrbwsyyt/。


  登录方式二:百度搜索“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进入官网后,页面右侧选择“网上营业厅”,点击进入,登录后即可办理。


  龙头新闻·生活报 记者:何兴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