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融媒记者 张君亮


  近期,自贡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1月14日,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解读该政策的相关信息。


  该负责人表示,在对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优化中,个人住房套数以缴存人征信报告中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准。其中,除开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夫妻任一方征信报告中有两笔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这两项不予受理的情形,缴存人家庭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均按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据悉,根据该优化政策,住房公积金普通商品房和再交易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再进行区分。但是缴存人可贷金额,仍需根据征信报告、缴存基数、余额等进行综合评估。政策不叠加享受,就高执行。


  记者了解到,此次优化政策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该负责人表示,缴存人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再等待12个月。该项政策为三年期阶段性政策,此次到期后作为长期政策执行。


  据了解,优化后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政策执行中,普通商品房贷款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再交易房贷款和“商转公”贷款认定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收件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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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张翠娜


  编审:韩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