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总额超千亿元!烟台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报告出炉
记者 杜晓丹
4月13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烟台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年报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建良就《烟台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2022年,烟台市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141.52亿元,缴存总额达1079.26亿元;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57523.92万元,同比增长5.97%;共为210家企业办理降低缴存比例业务,累计为企业节减缴存资金2354万元。
2022年烟台全市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141.52亿元
刘建良介绍,2022年,全市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141.52亿元,缴存总额1079.26亿元;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2万笔,贷款资金49.36亿元,其中当年发放异地贷款649笔,共计27044万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09万笔、576.75亿元;当年审批提取住房公积金86.51亿元,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1.13%,累计提取总额664.09亿元;当年实现增值收益57523.92万元。公积金缴存额、增值收益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9.89%、5.97%。
2022年烟台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6.51亿元
2022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放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的缴存条件、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职工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等9项公积金惠民利民政策,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此外,中心设置有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2022年全年共为52344名缴存职工办理租房提取,提取金额3.44亿元。
《年度报告》披露,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6.51亿元,同比增长6.83%。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6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61%,租赁住房占3.97%,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占27.74%。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比达到96.46%。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2万笔49.36亿元,支助职工购建房134.17万平方米,贷款期内可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119200万元。从购房面积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套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7.18%,90平方米—144(含)平方米占76.36%,144平方米以上占6.46%。从贷款主体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中、低收入和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的职工,中、低收入职工申请贷款的占比达到99.5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67.59%,发挥了公积金惠民暖人心的作用,符合中央“房住不炒”的定位要求。
2022年烟台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57523.92万元
2022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与各委托银行开展合作,积极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截至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3.48亿元。2022年,实现存款利息收入20389.6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13613.75万元。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0173.27万元。
《年度报告》披露,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57523.92万元,同比增长5.97%。2022年,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2429.84万元。2022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73038万元,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
2022年烟台为210家企业办理降低缴存比例业务
2022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从多方面助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开展“政银携手·助企纾困”活动,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商讨应对的具体措施。二是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出台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烟住〔2022〕24号),支持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公积金,延长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的业务受理时间。对无法正常还贷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单身职工的租房提取额度由每年6000元提高到8000元,已婚职工家庭的租房提取额度由每年12000元提高到16000元。
《年度报告》披露,2022年烟台市共为210家企业办理降低缴存比例业务,累计为企业节减缴存资金2354万元;为80家企业、6562名职工办理缓缴公积金,延缓资金支付3144.88万元,有效减轻企业和职工的经济负担。受理认定不作逾期处理3户,逾期本金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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