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6家医保定点医院有调整!附医保报销比例
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东城区东直门街道东直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11家定点医疗机构不再继续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的通知。自2018年5月18日起,参保人员在相关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北京市医保用户可选择其他医院就诊。医院名单如下↓↓↓
1.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街道东直门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1162036);
2.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地区牛王庙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5162100);
3.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地区青年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5162129);
4.丰台区宛平街道宛平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6162019);
5.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街道中门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9162003);
6.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高岭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11162423);
7.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黄管屯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11162426);
8.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牛家场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11162427);
9.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医院泗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22162049);
10.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卫生院(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渡河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27162050);
11.北京市怀柔区长哨营满族乡卫生院(北京市怀柔区长哨营满族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七道河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27162061)。
同时,5家定点医疗机构恢复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街道菜西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地区皮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地区黎各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地区东窑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街道瑞和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附:北京医保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备注:
1、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金额1800为起付线;
2、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备注:
1、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2、报销比例: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
3、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互助资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共30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点击可看大图↓)
基本医保不予报销支付医疗费用项目
来源:北京微博微信发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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