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补的社保费办退休时社保局为啥非让退掉补缴的保费才给办退休
07年补缴的社保费分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有档案的参保者补缴的社保费,一种情况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者补缴的社保费。
如果是有档案的参保者补缴的社保费,基本都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补缴的,这种情况补缴的社保费,社保局是会正常给参保者办理退休的。
另一种情况就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的社保费补缴,这种情况下补缴的社保费,参保者在办理退休时,是必须提供当时当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下发的,盖有当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章的补缴文件的复印件,参保者办理退休时,社保局才会承认参保者补缴后的实际缴费年限。
如果参保者不能提供当时当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下发的,盖有当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章的,补缴文件复印件,参保者办理退休时,社保局是不会承认参保者补缴的缴费年限的。
因为参保者不能提供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下发的补缴文件的复印件,社保局怕参保者是违法补缴,所以就只能给参保者办理退费,且只退个人账户部分,统筹部分的保费不给退。
所以我们文章标题中的参保者的情况,就是属于后者的情况。
但根据参保者本人的叙述,如果该参保者确实是07年补缴的社保费的话,该参保者所说的情况应该是属实的。
因为在2007和2008年的时候,全国各地有好多地方都在做扩面征缴社保费的工作,当时的情况确实是可以补缴的。
在那时,只要参保者愿意参保,且年龄已经接近退休的参保者,只要办理了参保,就可以一次性向前补缴。
而且当时的补缴是有正式补缴文件的,对于这部分参保者,办理退休时,是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请求出具一份当时允许补缴社保费的文件复印件的,然后就可以顺利的办理退休。
但参保者去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复印文件时,千万别忘记让工作人员在复印的文件上,盖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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