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养老保险最新调整!
今天下午,我市举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调整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调整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相关提问。
发布会现场图
小布在发布会上了解到
近日,市人社局会同
财政、税务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从2024年1月1日起,将原年缴100元档调整为年缴200元档,取消原年缴800元、1500元档。调整后,个人缴费档次共8档,分别为:年缴200元(仅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资金由政府全额代缴。)、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
另与原有政策不同的是,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参保人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足15年允许补缴的,补缴最高缴费档次不超过每年5000元。
为进一步鼓励引导参保人员
选择中高档缴费
从2024年1月1日起
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原有政府缴费补贴基础上
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
适当增加缴费补贴
其中1000元档补贴增加10元至100元,2000元档补贴增加50元至200元,5000元档补贴增加50元至350元,7000元档补贴增加100元至400元。
调整后,各档缴费补贴分别为:300元档为50元,500元档为80元,1000元档为100元,2000元档为200元,3000元档为300元,5000元档为350元,7000元档为400元。
(点击查看大图)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俞兆辉作答
答:2010年,按照国务院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我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年满16周岁,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我市户籍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制度层面上实现了人员的全覆盖。
2020年我市出台《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舟人社发〔2020〕96 号),进一步调整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同时明确建立了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缴费档次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今年是“两项机制”建立后首次对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截至2023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共16.01万人,其中在职5.98万人,退休10.03万人,基础养老金330元/月(排名全省第5),人均待遇431.23元/月(排名全省第6)。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副处长张一鸣作答
答:我市基础养老金从制度建立之初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目前的每人每月330元,历年增幅达371%,已超过省定标准每人每月200元65%,2023年,我市基础养老金增加每月65元,增幅不但创下历史新高,更是位居全省首位。
我们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围绕全市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先行示范目标,统筹考虑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因素,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力争今年我市基础养老金调整幅度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待遇水平保持在全省中游以上。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副处长张一鸣作答:
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制度特性,一是尽量选择长期缴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每增加一年,退休时缴费年限养老金可增加5元;二是尽量选择高档缴费,提高个人帐户养老金,以参保人选择7000元档、连续缴费满15年为例,其退休时每月可领取养老金约1160元,相比缴纳300元档的参保人退休金可增加约760元。
按照我国平均预期寿命78岁计算,扣除个人缴纳本金,选择7000元档缴费可比300元档缴费人员多领取待遇60000余元。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公益慈善组织等资助参保人员缴费试点,进一步拓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来源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丨林晗笑
一审丨沈诗晨
二审丨邱伟、幸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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