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冯占华 通讯员 邵向阳)2月9日,西平县人社局获知西平平安骨科医院后勤人员吕某某因在抗击新冠肺炎中劳累过度突发疾病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的消息后,局工伤保险股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规定迅速启动了工伤认定程序。


  经西平平安骨科医院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西平县人社局作出西平人社工伤认字[2020]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吕某某作为医院后勤人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突发疾病并经抢救无效去世,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认定为工伤。


  此次工伤认定工作中,西平县人社局根据国家省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20]11号文件,妥善解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17号)有关规定,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随报随办、简化程序工作原则,采取告知承诺、“不见面”服务、精减证明材料、开辟服务快捷通道等多种方式,迅速开展工伤认定工作。


  认定工作中将多种申报材料简化为申报一项,及时通知并指导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天完成工伤认定工作,尽最大努力为防疫一线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工伤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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