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登记审核工作


  公 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有关要求,现就我市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登记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存在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参保后缴费中断问题的退役士兵(包括已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其他人员不在此次登记审核范畴。


  二、受理日期及地点


  自2019年9月5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申请人需带齐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缴申请,填写申请表,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申请时需提交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如本人确定档案在市就业局保存,可在申请表中标注“就业局保存”,暂时不用提供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如本人确定档案在市就业局保存,可在申请表中标注“就业局保存”,暂时不用提供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低保证、特困证原件和复印件(限低保特困人员);


  5、如参保对象在异地参保,须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公主岭社保局。


  四、政策咨询电话(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公主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


  0434-6092095


  0434-6092091


  0434-6092093


  公主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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