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房瑞文介绍了全县深化改革情况并就当前存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社保兜底机制。截止目前,全县共登记22.8万人,基础数据已上传至市全民参保登记系统。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全县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落实代缴政策,2018年5987人代缴59.87万元,2019年5583人代缴55.83万元。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企业职工于上世纪90年代就实行了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一直执行退休制度,也就是“双轨制”破除“双轨制”,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任务迫在眉睫。


  截止目前,全县249户(财政经费户)单位,10993名职工已基本完成参保登记结算。从2019年1月社保征缴调整为税务代征,目前征缴工作已全部理顺,各项工作实现了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灵石县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于2011年正式统一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逐年按政策调整。60周岁以上人员的基础养老金由月标准80元调整至2019年的128元,65周岁以上人员由80元调整至133元,70周岁以上及五保、计生、重残等特殊人群由100元调整至153元(2019年为65周岁以上高龄人员每月调整了基础养老金5元)。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2018年以来,灵石县多次组织失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宣传政策,截止目前,共为山西天石电力有限公司发放稳岗补贴3.85万元;为汾西矿务局等4家单位284名职工发放职业技能补贴49.3万元。


  积极落实社保降费政策。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由2018年的3077元调整为2739元,上限由2018年的15387元调整为13695元。此次降费为参保单位减负3721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减负2421万元,失业保险累计减负1300万元。


  创新社保资格认证服务模式。从2019年1月开始,灵石县全面取消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采用“民生山西”手机APP电子认证系统,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既让群众感到便利,又节约了人力、财力,提高了工作效率,维护了基金安全。


  灵石县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今年全县社保工作打响六大战役,全力推进全县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纪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