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使用昌吉州社会保险卡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应用更广泛、使用更安全”的特点,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业务“一卡通”,昌吉州将于近期分批停用社会保险卡(简称“老卡”,即2006年昌吉州发行的医疗IC卡),全面启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简称“新卡”,即2011年后发行带有照片和金融信息的一卡通),


  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 2015年5月底前,对州直已制出社会保障卡(新卡)的参保个人,社会保险卡(老卡)全部停用。


  二、2015年6月底前,对各县市已制出社会保障卡(新卡)的所有参保个人,社会保险卡(老卡)全部停用。


  三、无社会保障卡(新卡)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卡(老卡)可继续使用到2015年9月30日。2015年10月1日零时起,昌吉州发行的社会保险卡(老卡)全面退出,不再使用。


  友情提示:


  (1)参保个人使用已停用的社会保险卡(老卡)在两定机构进行结算时,系统将提示“此卡已停用,请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新卡)进行结算”。


  (2)凡已领取社会保障卡,但未办理社会保障卡激活手续的参保人员,请尽快到社会保障卡卡面标识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激活,激活后,该社会保障卡即可替代原社会保险卡进行就医结算。


  (3)凡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个人,请尽快到参保地社保局查询办卡进度。


  (4)有关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流程和知识问答,请登陆昌吉州社保局官方网站(http://sbj.cj.gov.cn)查询,也可前往各县市社保服务大厅、两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社区劳动保障站所、卡面标识银行营业网点索取纸质宣传资料。


  (4)咨询有关社会保障卡政策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同时12333咨询服务热线还提供24小时的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自助挂失服务。


  昌吉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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