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点解读##媒体人周刊#养老保险的各个方面总离不开“个人账户”这个词,而大家对于“个人账户”总是抱有很多的想象。其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录项目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养老金支付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


  个人账户余额如何领取?


  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金会发放到死亡当月止。近亲属要在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死亡,办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需要带的证件有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领取养老待遇存折、医保IC卡、丧抚待遇领取人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完整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城市所在地等信息。等办理完毕后,余额直接发放到领取人银行卡内。因各地政策不同,具体流程也有所不同,建议办理前先到当地社保机构进行咨询。


  这里需要提示您注意的是:冒领养老金,不仅要全额退回,还要面临罚款的处罚,如果达到诈骗罪的认定标准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一旦出现还没领取养老金便不幸离世的情况,近亲属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加上利息。


  如果已经领取了一段时间的养老金之后去世,该怎么计算继承的部分呢?小编将用最通俗的方式来简单解答一下:


  老王在退休时个人账户有10万元,个人缴费部分有4万元,老王去世后,个人账户还有5万元。此时,近亲属可以继承的钱数就是:个人账户剩余的5万×个人缴费部分的4万÷个人账户的全部金额10万元=2万。


  除养老金之外,还有两笔钱!


  根据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是为减轻家属负担在职工死亡后给予的一次性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


  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直系家属的基本生活费和抚慰金。


  员工或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在其死亡后30日内到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企业离休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在其死亡后30日内到市社保局养老保险处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社保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综上所述,从我国工伤管理条例的内容来看,其只对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费标准做出了规定,按照职工平均月工资的六倍发放。但是关于退休去世职工的丧葬补助费发放标准,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各个省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主决定,像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通常会按照三倍以上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