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有调整
昨日,记者从湛江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市2019社会保险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位)将进行调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9014元/月,下限调整为2924元/月,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19014元/月,下限调至3803元/月,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7529元/月,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下限维持1410元/月不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至17529元/月,下限调至4674元/月,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至17529元/月,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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