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29日讯(记者章鸽 实习生刘志成 通讯员彭燕娥 金睿)刚刚,武汉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990.7元,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93.3元。武汉市统筹范围内参保单位及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应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范围内据实申报缴费基数,申报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申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


  据介绍,在2017年制度年度内,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划分为6个档次,分别为:618.66元、719.62元、959.5元、1199.38元、2398.76元、3598.14元,由本人选择确定。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309.33元;每月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7元,合计为316.33元。


  重大变化之一是,今年武汉逐步统一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7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在核定缴费工资基数时,应统一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办法执行。对于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应调整提高和统一确定;对于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可暂按现行缴费基数确定,今后再逐步调整和统一确定。


  据透露,今年武汉市将开展社会保险专项稽核,对瞒报缴费工资基数的用人单位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特别是存在严重瞒报缴费工资基数情形的用人单位,开展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专项稽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拒不整改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项稽核报告和稽核整改意见重新核定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及缴费数额,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此次稽核不追溯2016年及以前年度。


  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这个上下限区间比过去有所扩大,薪酬较高的可以缴得高一些,而薪酬较低的可以缴得少一些,有利于减轻一部分行业及从业人员的缴费负担,有利于统一社保缴费政策,有利于提供便捷的社保经办服务。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关心的缴费变化问题,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最低档次有变化,过去是按照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确定的最低缴费档次,今年改为按照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确定最低缴费档次。这一调整变化,对照今年公布的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计算,两者之间差异很小,只相差约20元,并未明显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档次的标准。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选择缴费档次未产生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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