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秘笈383】“挂靠”不可靠,代缴社保当心一场空!
生活中,有不少自由职业者、全职宝妈、离职过渡、无业人员为了能够参保或者防止社保中断,把社保关系“挂靠”在熟人公司或花钱找“机构”代缴社保。
但“挂靠”代缴社保
真的“省钱又省心”吗?
社保没缴上,钱也没了!
个体工商户京先生是某省农村户口,到北京做个体户已经三年了,因为希望自己老年能有保障,京先生通过路边代办社保广告认识了小北。小北谎称可以将京先生挂靠到注册地为北京的某家公司,并收取了京先生5万元代办社保费用。为获取京先生信任,小北还找人假扮了代办社保成功的人员作为案例给京先生演示,并制作了假社保卡给京先生,让京先生相信已经完成了社保办理。京先生后续还介绍多位同乡朋友去找小北“代办社保”。
最终,小北通过上述代办社保并收取费用的方式诈骗钱财共200余万元,受害人共40多人。
“挂靠”代缴,涉嫌骗保!
某地社保部门在审核某人力资源公司职工退休申请档案资料时发现,该公司“员工”李某某涉嫌“挂靠”参保,社保部门随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稽核检查。
经查,李某某等3人与用人单位并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该人力资源公司伪造资料,虚构劳动关系,违规为相关人员办理了企业职工参保手续。核查过程中,该公司及李某某等3人均无法提供双方劳动关系真实存在的佐证资料。
社保部门随即对李某某的退休申请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清退其违规参保缴费记录。该公司及李某某因涉嫌骗保,该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办。
社保代缴,违法!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即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通过“挂靠”代缴社保
实际是通过虚构劳动关系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不仅违法
而且由于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的相关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代缴更省事?当心钱财、权益两空!
“挂靠”缴社保比自己缴更划算?
其实根本没有省钱!
所谓的“挂靠”或代缴社保,实际上代缴的社保金额全部由个人承担,也就是说,单位和个人应该缴的钱,都变成了由个人缴纳。
除此之外,还可能会被代缴机构收取各类服务费用,根本无法达到“省钱”的目的。
找人代缴,自己省心?
当心钱财权益两空!
“挂靠”代缴,一旦遭遇“黑心”代缴机构,挪用资金或拿钱跑路,根本没为您参保缴费,您缴纳的社保就“打了水漂”,不仅钱没了,社保关系和相应待遇也不存在。
同时,“挂靠”机构代缴社保也就意味着将自己的诸多个人信息送给了代缴机构,一旦隐私信息泄露,极有可能面临被冒用身份、精准诈骗等风险。
很多人都这么干,所以没关系?
权益受损,后果很严重!
社保“挂靠”代缴或者补缴,一方面属于违法行为,最高5倍罚款,数额巨大的,还可能涉嫌犯罪,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虚构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不被法律所承认,社保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特别提醒大家!
社保很重要
“挂靠”不可靠
请务必通过合法的途径参保
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